虽然现在社会是不断在发展,但是有的人的思想还是很固化,很老很旧,相信一些封建迷信或者风水之说!这些天,我看到一个消息,大概意思就是说一个男子因为迷信,花8000块钱,买了一只国家保护动物标本挂在自己新房中,希望能为自己以及家人保平安,没曾想,因为这事判刑了!那么,男子迷信花8000买玳瑁镇宅被判刑,合理吗?小编认为,这名男子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被判刑是很合理的!
事情描述:
2021年夏天,在海口工作的卢某考虑到在成都的住宅正在装修,听说玳瑁可以镇宅、辟邪保平安,虽然也知道玳瑁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还是决定冒险买一个标本挂到新家的墙上。卢某驾车到海南潭门镇的一处海边,询问渔民哪里可以买到海龟标本,随后被带到一个废弃的厂房。卢某一眼就相中了一个有着绚烂花纹的大家伙(玳瑁标本),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8000元价格成交。
卢某让对方直接将玳瑁标本邮寄到成都家中。之后,卢某将玳瑁标本挂到新装修的家中墙上。2023年,一个通过物流渠道从海南省琼海市等地向全国非法出售、运输玳瑁、砗磲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团伙被查获。据此,成都公安金牛分局获得了卢某购买玳瑁标本的犯罪线索,并在其家中查获玳瑁标本。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成都金牛法院审理认为,卢某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最终,卢某被判刑1年,缓刑2年,罚2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很多人认为,收藏玳瑁标本寓意吉祥长寿、辟邪纳福,所以,玳瑁的壳以前常被制作成各种饰品。不过也正是由于人类的大量捕杀,玳瑁几近灭绝,已经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人们千万不要买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这是犯法的!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消费者应当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理念,选购正规合法的商品,千万不能因为迷信、猎奇等心理而去购买野生动物制品,避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