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这也表明了两个人从陌生人走进婚姻的不易以及难得的缘分!然而,人总是会变的,很多人结婚前和结婚后有明显的不一样,让对方感受到明显的落差,婚姻期间就容易产生各项矛盾,从而出现感情破裂的痕迹!那么,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标准是什么?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分享!
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标准是什么?以下供参考: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小编在文中所提到的这些内容,仅仅是法律相关的核定标准,不全的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实际上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很多,生活中很多不可控的因素都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人与人之间本就是平等的,维系婚姻的不仅仅是感情,而且还有日常的多方位的因素,若是大家在婚姻中遇到问题,发现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小编建议大家可以采取相应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